危化品仓库门 实验室 易制爆品防盗安全门 GB17565双人双锁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591号
一、双人双锁管理制度
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59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(以下统称 专用仓库)内,并由专人负责管理;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,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,并实行双人收发、双人保管制度。
二、外开防盗门的设置要求
根据《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》GB 50089-2018的规定如下:
1、危险品库房和仓库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1、危险品库房、仓库的门应向外平开,门洞宽度不宜小于1.8m,不应小于 1.5m.且不应设置门槛;
1.2当危险品库房、仓库设置门斗时,应采用外门斗,此时的内外两个门均应向外开启;
1.3 危险品仓库的门宜为双层,内层门为通风用门,外层门为防火门且具有防盗功能。两层门均应向外开启。
2、危险品库房和仓库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1 危险品库房、仓库的窗宜为窗底距室内地面 1.8m 的高窗;
2.2 危险品仓库的窗应设置铁栅、金属网和能开启的窗扇。在勒脚处宜设置可开、关的活动百叶窗或带活动防护板的固定百叶窗。并应装设金属网;窗宜向内开启,铁栅设在外侧,金属网设在铁与窗之间,金属网的网格宜不大于 5mm x 5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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